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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的办理程序
2010-04-28 00:00   审核人:

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程序

1.项目组完成项目研究后,写出工作总结、填写结题报告书、整理研究资料和成果;

2.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出结题申请,同时提出结题评审专家建议名单;

3.教务处对结题材料和申请予以初审,对评审专家建议名单进行审批;

4.项目负责人与教务处协商,确定结题评审的时间和地点,邀请有关人员参与项目结题评审活动;

5.召开项目结题评审会。项目负责人向评审专家汇报项目研究情况,评审专家鉴定研究成果,确定是否结题。

6.批准结题的项目,由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、相关研究成果及专家评审意见送交教务处留存,教务处公布结题评审结果。按有关协议或规定处理项目研究经费。

7.未批准结题的项目,按照评审专家的意见,或延期结题,或宣布撤销该项目。宣布撤销的项目应退回学校支付的研究经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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